办事指南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船建学院2018“宝钢奖”评选工作通知

    为了做好2018年 “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今年不得申报。

7)获得过学校教书育人奖和唐立新奖等的老师,可优先推荐。

3.获奖名额

全校今年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4名,其中含1个宝钢特等奖的提名名额。

我院可向学校推荐参评名额如下:推荐宝钢优秀奖(候选人未得过宝钢奖)2名;推荐宝钢特等奖(候选人三年以前得过宝钢优秀奖,未得过宝钢特等或特等提名奖)1名。

4. 时间节点安排:

(1)申报: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8日,请教师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宝钢奖评审表》,纸质材料请一式三份提交至学院教务办(木兰楼A201)(电子版提交至yuanmin@sjtu.edu.cn)。

  

注:三年以前获得了宝钢优秀奖但未获得特等或特等提名奖的教师,今年可单独推荐申报学校的宝钢特等奖提名人选,此类教师“不参与”宝钢优秀奖的2个候选名额的竞争。

(2)评选 :拟定2018年6月20日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学校相关通知和申请表请参见本通知后面附件,请注意时间节点安排,谢谢!

2018“宝钢奖”评选工作通知.doc

2018“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1(院系名额分配表).doc

宝钢奖评审表2018(校内评选用表).doc

 

 

船建学院教务办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分享到:

版权所有 © 2014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沪交ICP备05053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