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船建学院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条件保证。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鼓励教师编写出版更多具有我院学科特色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现启动船建学院2019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 应用于本科课程的教材,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验实践课等,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

2. 教材可分为修订、新编两类

(1)修订教材: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全英文教学的教材等。

鼓励教师申报符合人才培养定位、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内容和体系有明显特色,能够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和最新科研成果,有利于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材。

3. 第一主编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已基本完成书稿及相关内容建设(如电子资源等),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出版。

 

二、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1. 本年度立项教材的出版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2. 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需在校通识教育教材建设委员会确定的三家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之中选择。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申报教师填写《船建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和《船建学院2019年度申报教材立项汇总表》(附件2)。

2. 新编教材需提交初稿,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和初稿。如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意向书),一并提供。

3. 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楼小莹(jylxy11@sjtu.edu.cn),纸质材料(附件1、初稿等)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木兰楼A201)。

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

5.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四、立项教材资助办法

1. 教师需将本次立项后正式出版的教材提交一套给本科教务办,经学院审核符合立项要求后,给予教材出版经费资助以及配备一名助教的经费支持(助教经费支持年限为一年)。

2. 同时按照《船建学院人才培养成果奖励办法》给予教材出版绩效分奖励。

 

五、附件

附件2:船建学院2019年教材申报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1:船建学院201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船建学院人才培养成果奖励办法.pdf

 

船建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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