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9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19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即将开展,学院团委对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含社会工作)综合测评项目的加分工作操作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对操作流程作如下说明:

每位学生需参照《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三)规定的项目,在9月12日17:00前使用JAccount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一门式服务中心网站https://ssc.sjtu.edu.cn/f/09f9feb4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分数申请表》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并于9月15日前自行登录一门式服务系统确认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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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认定评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班主任反馈班级学生加分信息;班主任根据学院团委提供的加分信息负责分数统计和汇总备案。

具体时间节点为:

1、即日起至912日17:00,学生根据评定细则自行网上填写《申请表》后;

2、提交申请后,学院团委会审核相关材料并给出加分结果,请于9月15日前自行登录一门式服务系统确认成绩。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团委naocetw@163.com进行申诉,或直接联系学工办赵恺老师。

3916日,正式公布“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类加分结果,并将结果以班级为单位反馈给班主任,进行后续综合测评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别加分每类中如获得多项奖励,可以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所在类别的上限分数;

  2、学年加分的界定:201891-2019831日之间获得的奖励或担任的社会工作才有效;

        3、班干部加分由班级学生互评环节完成,不属于该部分加分内容。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办 赵恺 34206692 办公地点:木兰楼A203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docx

附件三: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docx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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