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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船建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日期:2023-02-09  来源:学籍管理  阅读:3093

船建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注册和上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1、注册时间

2023年2月9日~2月12日。

2、注册方式:“交我办”在线注册。

全日制国内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在华全日制国际生须到校、在校园内提交注册申请。

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境外国际生可以在校园外提交注册申请。

如因人脸识别不通过无法在线完成注册的,请联系学院教务老师或在上述时间段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木兰楼A201)完成线下注册。

3、开课时间:

自2023年2月13日起开始上课,具体详见个人课表,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注册要求

所有在读研究生须在上述注册时段完成学期注册;已完成论文归档的2023年3月毕业生不进行学期注册。

三、缴纳培养费

1、缴费对象

按规定需缴纳培养费的研究生,须于注册前完成培养费缴纳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可参照【六、绿色通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2、缴费方式

请使用jAccount校园统一账号及密码,用手机登录“交我办”App,点击“财务-业务办理-在线缴费”。

四、延期毕业生

预计毕业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且已完成论文归档的研究生无需进行注册;尚未完成论文归档的应进行学期注册;不能按期毕业的需提前办妥延期手续(数字交大或交我办在线办理),并完成学期注册。

五、休学、复学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无需办理注册手续;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先办完复学手续后(数字交大或交我办在线办理),再完成学期注册。

六、绿色通道

已申请助学贷款但系统仍提示欠费无法注册的学生,需先缴纳学费超出助学贷款额度部分的金额(学费未超出助学贷款额度的,无需缴纳),经校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开通绿色通道后,再进行注册。

七、培养计划修订与选课

培养计划制定、修订及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2月13日12:00-2月24日20:00。

因研究生课程停开、研究方向改变等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个人培养计划、补退选课程的同学,请在上述时间使用jaccount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http://yjs.sjtu.edu.cn提交培养计划变更申请、并进行补退选课程操作。

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选课,请及时提醒导师在新系统审核。除学校统一加入教学班的课程外,其他课程均需学生本人自行选择教学班。因课程教室容量限制,请同学们尽早选课,学生自行退课后因教学班选课人数已满,无法再行选课的,责任自负。

2、选课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学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核。

3、2月20日起,学院将对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进行调整,对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教学班将进行合并或取消,请同学们在2月23日起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并确认个人课表。被取消开课的教学班的选课结果也将同时被删除,请相关同学及时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及所选课程(也需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

八、重修重考申请

需要重修重考的同学,请在2023年2月13日12:00-2月24日20:00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申请重修重考(http://yjs.sjtu.edu.cn),并在审核通过后进入选课系统“重修选课”界面完成重修选课。

硕士生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对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没有达到2.70标准的,可在所修计入GPA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博士生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允许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重考)2次后仍未通过的,应予退学。

九、其它事项

请各位同学按学校规定办理学期注册手续。未按时完成学期注册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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