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除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本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2023级在学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论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均可自由选择报考同一学科所对应的学术型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详见下表:
学科 |
硕士专业名称及代码 |
博士专业名称及代码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学术型硕士)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5900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 |
(学术型博士)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博士)085900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 |
力学 |
(学术型硕士)080100力学 |
(学术型博士)080100力学 |
土木工程 |
(学术型硕士)081400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5900土木水利-建筑与土木工程 |
(学术型博士)081400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博士)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 |
(学术型硕士)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1600交通运输 |
(专业学位博士)081600交通运输 |
(二)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TOEFL iBT ≥ 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IELTS学术类 ≥ 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至4条要求者,可在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5年3月8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三)硕士期间已取得创新科研成果者优先进入复试。
二、招生专业
学科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学术型博士 |
085900 |
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 |
专业学位博士 |
|
力学 |
080100 |
力学 |
学术型博士 |
土木工程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型博士 |
085900 |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方向 |
专业学位博士 |
|
交通运输工程 |
086100 |
交通运输 |
专业学位博士 |
(一)硕士成绩单
硕士成绩单请通过以下链接申请开具,教务办将于11月28日统一开具后通知考生领取,https://wj.sjtu.edu.cn/q/yWRsqZdo
(二)两封推荐信(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所有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请事先联系报考导师制定,模板见附件 1,下载网址https://naoce.sjtu.edu.cn/yjsboshishengzs/13997.html)。
(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六)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如论文首页、证书等。
(一)第一批:2024年10月15日-11月30日(春季或秋季入学)。
(二)第二批:2025年3月15日左右开始(秋季入学,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注:1.外语水平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报名批次,如申请第一批且获拟录取资格可选择春季入学(2025年4月上旬)或秋季入学(2025年9月上中旬)。如申请第二批且获拟录取资格只能选择秋季入学(2025年9月上中旬)。
2. 外语水平暂不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申请第一批,并参加 2024 年 3 月 8 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将与第二批报考考生一并进入院系申请考核的后续流程。如获拟录取资格只能选择秋季入学(2025年9月上中旬)。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务必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同意招收。学院第一批全日制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名单请见附件2,查看网址:https://naoce.sjtu.edu.cn/yjsboshishengzs/13997.html
报名截止后,教务办对申请材料统一进行形式审核,如有错误将联系考生修改、补充。形式审核完毕后,学科初审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报录比(一般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 1:1.2—1:2)确认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同时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一)专业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知识结构等,一般为笔试形式(测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各学科考核科目如下:
学科 |
专业测试科目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考核科目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综合》,满分 100 分,包括以下三部分: 1.专业基础(必答 35 分):计算方法 2.专业英语(必答 15 分) 3.专业方向(选答一组 50 分):流体力学综合;结构有限元理论;现代控制理论;热工综合与应用;声学理论;海洋、河口、海岸动力学 |
力学 |
考核科目为《工程力学综合》,满分 100 分,包括以下三部分: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 |
土木工程 |
考核科目为《土木工程专业综合》,满分 100 分,包括以下三部分: 1.专业基础(必答 25 分):材料力学 2.专业英语(必答 25 分) 3.专业方向(选答一组 50 分):岩土工程综合;结构工程综合 |
交通运输工程 |
考核科目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综合》,满分 100 分,包括以下两部分: 1.专业英语(必答20 分): 2.专业综合(必答80分):内容涵盖《运筹学》(20分)、《交通工程学》(30分)和《交通管理与控制》(30分)。 |
(二)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
(三)导师组评价:满分 100 分,导师组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学术潜力等。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 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录取原则:按照各学科的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或总分不合格(低于 180 分)者不予录取, 如有总分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面试分数较高的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1-34206194
联系人:方老师
本实施办法由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4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