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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建学院关于2019届研究生办理离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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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325日至29   办公日8:3016:30办理离校手续

330日(周六)  组织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

331日至41    办理行李托运(徐汇校区为331日)

41           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

1201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办妥全部离校手续,然后根据“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去用人单位报到。

2.春季毕业研究生在离校之前,应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所借部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3201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应先在网上(http://lixiao.sjtu.edu.cn/)通过统一认证登录查询离校手续办理须知,然后根据查询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在离校手续办理期间,有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宿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党委组织部、团委、财务处、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研究生院、学生处)和各学院(系)务必安排充足工作人员在相应校区值班,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须在321日前按网络信息中心要求提供学生离校审核信息,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办公地点见附件

春季毕业研究生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生还应到校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各部门应对相关项目审定处理后,并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登记,院(系)负责对学院内离校项目审核。

5.证书和“报到证”发放

船建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到木兰楼A201研究生教务办领取

博士学位证书在学校学位授予仪式上发放(330日上午,新体)。

硕士学位证书在学院学位授予仪式上发放(330日下午,木兰楼A200号)。

教务办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先在网上离校系统查询确认该生可以发放证书后,方可注销学生证,发给毕业证书,并在网上进行证书发放登记。

定向、委培春季毕业研究生,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由各学院用挂号或机要寄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人直接领取,不得让毕业生自行带走,由院系负责证书发放网上登记。

报到证”在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后,学院才可发放,并在网上进行登记。

春季毕业研究生26日后到木兰楼A203学工办领取“报到证”(仅限:已取得3月份学位、毕业去向已鉴证的毕业生外地就业、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出国留学等)。

如未在学院领到“报到证”,应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事宜。2019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规定一旦出台,请春季毕业研究生尽快递交申请材料。在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完进沪就业“居住证”申请相关手续或已获得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批复后,才能顺利取得“报到证”(第一批落户批复通过后,学校会第二次统一打印报到证)

没有在学院领到《报到证》的毕业生,需自行办理报到证事宜。先到学服一楼就业窗口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然后再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报到证》白色一联须到木兰楼A203室交给就业老师归入个人档案(学院就业联系人:杲光伟,021-34206693)。

6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离校时,属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迁出者的相关业务申请(如“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将无法受理。

已完成就业信息登记、明确落户地址的毕业生于320日起可办理迁出手续。具体办法: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籍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户政科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后,到校外属地派出所(地址见附件2)打印“户口迁移证”,最后凭“户口迁移证”至保卫处进行户口迁出网上登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

升学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明原班级及学号);户口未迁入学校(含上海生源)的毕业生若网上审核未通过,请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政科办理。

涉及户口迁移事项,应当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因出国就业,确需在沪办理签证而暂时无法办理户口回原籍的毕业生,持所在院系审核同意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户籍暂时保留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暂留登记表”)到校就业中心(闵行校区铁生馆205室,徐汇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户籍暂留登记表”到所在校区的户政窗口办理保留登记。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本人向校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后,户籍可暂时保留学校。“户籍暂留登记表”由学生自行在校就业网表格下载栏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job.sjtu.edu.cn/eweb/jygl/zpfw.so?modcode=jygl_jyglxgxz&subsyscode=jygl&type=view&id=DzVaY9BoUR7Nfx4JyDkZen

暂留期间,校保卫处仅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暂留期满,毕业生本人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否则将被归为“滞留户口”。

凡在校就业中心办理进沪就业户籍申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其户籍自动暂留。一旦审批结果公布,应凭“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申报“社区公共户”者还需“申报户口证明信”)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申报“社区公共户”条件及准备材料可登陆上海市公安局网站、校就业信息网查询,或向拟落户地派出所询要“窗口服务告知单”。

7.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规定

(1)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由本人到船建学院木兰楼A20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学院党建联系人:古莉,021-34206693)。

28周岁以上的毕业生团员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八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持团员证(以班级为单位)到木兰楼A203室办理团籍转移手续(学院团委联系人:史舒婧,021-34206693

团员证补办:凡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生请携带一寸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学号),至木兰楼A203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籍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的团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移,不必再到团委办理团籍转移手续。

⑷非党员、非团员的春季毕业研究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为使春季毕业研究生顺利办好离校手续,请协助图书馆做好以下工作:

318日起毕业班停止借书。

320日之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和光盘,还应结清遗留费用。

9.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经办过暂借款项目未冲账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在320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冲账。

中行卡应在离校一年后再去银行办理注销,以免各种奖励无法进卡,补助发放至离校为止。

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的春季毕业研究生,请尽快在网上进行缴费(www.jdcw.sjtu.edu.cn/payment)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平台”缴费,未缴清费用的春季毕业研究生无法办理离校手续(咨询电话:34206443徐老师)

外地就业春季毕业研究生凭“报到证”办理离校手续的当天到财务处领取派遣路费。

10.学生处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规定

在校期间向银行贷款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应在320日前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3)的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毕业生不包括在内),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位本科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补偿款分3年划入。相关申请程序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11.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凡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20日前在校园网http://mypower.sjtu.edu.cn或圈存机查询自己宿舍的电费余额,如欠费或少于离校日前使用的电费,请尽快充值以保证离校前用电正常。如余额多于离校前使用的电费,同宿舍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可携带校园卡或缴费凭证至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地点:徐汇校区研一楼一楼充值点,闵行校区在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

12.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闵行校区学生先到本楼栋管理员处开取退宿单和学生住宿信息卡,并带上学生证,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办理退宿手续。徐汇校区学生凭本楼栋管理员处开取退宿单后,到宿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必须将原寝室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室。毕业生归还钥匙截止时间为41日晚2200,此时全体毕业生已离校完毕,不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13.毕业论文相关要求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外,毕业研究生在离校前均应完成学位论文的归档,将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电子版归档稿直接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刻录光盘,申请授予博士学位者,还需将1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归档稿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归档材料,直接向校学位办公室归档(光盘2份),地点在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43室。归档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网上确认(咨询电话:34206359陆老师)。

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如需委托打印、复制、装订、刻录,必须在图书馆复印中心进行。地点:闵行校区图书馆主馆C103室(咨询电话:34206425,陈老师)。

14.“报到证”打印

校就业中心于318日向市教委上报就业计划,请各院(系)组织好已就业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做好在校就业网上核对就业信息工作,这部分学生由校就业中心统一打印。没有在院(系)领到“报到证”的毕业生凭校就业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规定受理日起由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报到证”白色一联须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入个人档案。

15.上海市“居住证”申请

凡提出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的毕业生携带单位已盖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在校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就业中心统一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可在校就业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下载链接:http://www.job.sjtu.edu.cn/eweb/jygl/zpfw.so?modcode=jygl_jyglxgxz&subsyscode=jygl&type=view&id=8U9Y9HB2X95TNzysDsKRti)。

16毕业生登记表归档

根据上海交大关于开展教学类学籍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归档工作的通知》(沪交内(档)[2013]3号)要求,每年毕业的计划内本科生、硕博研究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另一份移交校档案馆。

17.学生档案转递

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包括:《报到证》下联、《研究生登记表》、《学位授予通知》、《市(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其它各类审批表、奖惩等材料等。

其中《报到证》下联《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交给学院就业老师。只有档案齐全,并在就业中心网站系统(scc.sjtu.edu.cn)的“毕业去向管理”中完善确认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三个信息后,才能安排寄送事宜(学院档案联系人:杲光伟,021-34206693)。

182019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于330日(周六)在闵行校区举行。研究生院负责毕业典礼议程制定、会场内布置、学位证书授予安排和提供授予学位人员的名单等组织工作,学生处负责徐汇校区车辆安排、会场秩序、校园内氛围渲染、院系区域安排等组织工作(以上详细工作安排另发通知)。毕业生要统一着学位服参加毕业典礼,各院系按照通知(另发)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19.行李托运

需要在学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毕业生,请与学校快递服务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进行联系,办理托运地点:闵行校区宿舍楼西44栋旁边草坪,时间331-419:0016:30;徐汇校区学生公寓三号楼东侧门口,时间为3319:0011:30上海交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

三、其他

1.建议毕业生在离校前将校园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学校根据离校系统信息于412日冻结离校毕业生的校园卡,校园卡内余额将在一个月内统一退还到毕业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中,并将校园卡销户。以下几种情况校园卡余额不能退还到银行卡中,还需自行到校园卡充值点(地址见附件2)办理销户退余额手续:(1329日前未办完全部离校手续或批准延期住宿的;(2)在本校继续升学或工作的;(3)银行卡未在财务处登记或已注销的;(4)其他特殊原因。校园卡冻结后,因余额无法退还银行卡而暂不销户的,按每日0.1元收取账户保管费。如有疑问,请与网格信息中心联系,查询电话:34206060

2.对于结业学生,院(系)必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写上“结业生”。

3.凡经宿管部门验收后的家具等公共设施,在原房间人员未全部离校前,该寝室公共设施由尚未离校人员负责,如有损失,按价赔偿。

4.各院(系)应组织思政教师、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班党员和学生干部做好外地就业毕业生的送行工作。



 

 

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办公地点

办公室地址

办公室名称

徐汇校区

闵行校区

图书馆

徐汇社科馆阅览室Ⅱ(西)服务台

主馆一楼、包玉刚馆一楼、李政道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

宿管科(徐)

生活园区管理中心(闵)

第三宿舍东侧一楼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户政科

华山路一号门旁保卫处户政窗口,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华坪派出所(新闵路560号)

组织部


行政楼A203室(先到院系学生办咨询)

团委


逸夫楼305

学生处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就业中心

学生服务中心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校园卡充值点

研一楼一楼充值点

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

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


财务处

总办公厅101

行政楼B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研究生院

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归档统一在陈瑞球楼443室,其余论文需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院信息系统,博士论文还向学院归档一本纸质版论文

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B203

船建学院学工办

木兰楼A203

 

就业联系人:杲光伟;34206693

(学生档案、报到证、落户等事宜)

 

党建联系人:古莉;34206693

(党组织关系迁出事宜)

 

团委联系人:史舒婧;34206694

(以班级为单位:团组织关系转出、补办团员证)

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木兰楼A201

毕业证书领取、学位申请材料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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