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级硕士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上海交通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通知》的要求,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此次评选面向在我院2014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参评同学总数为220人,其中一等学业奖助学金名额66人,剩余考核合格同学均为二等,考核不合格的同学为三等。

  凡在入校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属于考核未达到要求,为考核不合格。包含: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中期考核结果为D等;学位课积点小于2.0;学位课不及格;无故不按期注册报道;其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三、申请办法

  参评一等学业奖助学金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考核合格、不提交书面申请的同学都默认参评二等学业奖助学金。

  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和科技竞赛的有效期为自硕士入学以来截至2015年11月12日。在读期间,同一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只计算一次。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学业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公开发表或录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包含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或录用函复印件),

  论文等级分为:SCI,EI,核心期刊,一般刊物,会议论文;

  (3)申请、授予专利的复印件,

  专利等级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4) 各类科研成果和科技竞赛获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申请材料递交方法:

  书面申请材料于11月16日(下周一)16:00前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木兰船建大楼A203)陈帅老师处,电话021-34206693。

  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船建学院2014级硕士学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2、2014级学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船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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