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沪交研[2015]118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15]101号文件相关规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直博生和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7年)。超长延期博士研究生应于每年7月31日前办理结业或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统一按自动退学处理。
已毕业、结业、结业转毕业或退学应自学籍结束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离校网:lixiao.sjtu.edu.cn。
办理过程中如遇困难,请联系导师、学院思政教师或学院教务老师。
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安排专人(卫老师:54747570)负责超长延期博士生学籍结束后的就业咨询与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1:木兰楼A201室教务办 联系人:李鹏萍老师 电话:34206200
地址2:木兰楼A203室学工办 联系人:杲光伟老师 电话:34206693
上海交通大学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院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