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党政综合办公室 校友联络办公室(合署)

船建学院关于遴选推荐学校2023年度“教书育人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团队、党支部、行政组室,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23年度“教书育人奖”的通知》,船建学院现启动2023年度“教书育人奖”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范围应结构合理,涵盖奋斗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各类教师群体,包括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甘当人梯的研究生导师、敬业奉献的思政教师、悉心指导学生科创及社团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在立德树人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支部书记、班主任等(原则上近三年内都应完成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以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为准)。评选对象原则上需在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申报一等奖及以上者需在我校工作10年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不计算在内)。

    学校对获得“教书育人奖”的团队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团队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教书育人奖”个人奖和团队奖统一评审,评选和表彰特等奖和一等奖总数不超过8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二等奖及以上不超过28项。

    2023年度学院推荐名额为4名(包括个人奖和集体奖,不含直推名额)。

    二、申报方式

    “教书育人奖”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各系、团队、党支部、行政组室和学院领导在全院范围内积极推荐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并且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个人或团队。教师个人或团队亦可采用自荐的形式参加院内遴选。

    学院将参照学校评审工作方式,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往届教书育人奖获奖者)和学生代表组成院内评审工作组,通过会评形式产生推荐名单。

    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就申请者教书育人实绩进行答辩,评审工作组投票产生建议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时间安排及推荐材料

    5月19日前,各系、团队、党支部、行政组室和学院领导或教师个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船建学院2023年度“教书育人奖”提名推荐表》(附件)提交至学院党政办。烦请同步准备5分钟汇报PPT和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用于后续评审和推荐工作。

    5月23日前,学院组织评审会议形成建议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5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上报学校参加校级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学院党政综合办  赵恺、单耀莹

    地 址:木兰楼A1021

    联系电话:021-34206197

    邮 箱:dangzbnaoce@sjtu.edu.cn

 

    附件:船建学院2023年度“教书育人奖”提名推荐表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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