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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24-01-08  来源:国际交流  阅读:1250

我校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智能城市可持续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面向全院研究生及教师选拔人员,项目获批人员在外留学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国家公派留学标准进行资助。项目依托高校间合作协议进行,可申报留学单位及拟招募对象如下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留学年限

海洋可再生能源

开发利用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挪威

挪威科技大学

 

博士联培

 

 

联合培养博士:3人/年

访问学者:1人/年

博士后:2人/年

 

 

新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

博士联培

博士联培(学位)

澳大利亚

阿德莱德大学

博士联培(学位)

 

 

日本

横滨国立大学

硕士联培(学位)

博士联培(学位)

访问学者

千叶大学

博士联培(学位)

大阪大学

访问学者

博士后

 

 

 

建设智能城市可持续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新加坡

新加坡国立大学

博士联培(学位)

博士 6人/年

博士后1人/年

访问学者 1人/年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博士联培(学位);

博士联培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大学

博士联培(学位)

荷兰

代尔夫特理工

博士联培

访问学者

博士后

 

 

 

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 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内容以留学人员录取材料为准)。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上半年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2月22日之前

2024年下半年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6月30日之前

注意事项:

  1. 请有兴趣的同学向学院递交申请表(附件1),后续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选拔评审并通过校内系统进行申报(附件2)。
  2. 博士联培标注“学位”的项目请参考附件或者学校官网链接(https://www.gs.sjtu.edu.cn/post/detail/Z3MxMTgz)
  3. 未标注“学位”的项目按照常规CSC博士联培进行申请。

敬请对项目感兴趣的同学及教师按时积极申报。

项目咨询:gaoyi229@sjtu.edu.cn;电话:021-34206200

附件下载链接:https://jbox.sjtu.edu.cn/l/5FFW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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