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怎样处理党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作者:吴菁 国家保密局指导管理司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日期:2020-12-25  来源:党务公开  阅读:5646

 

2020-12-25   来源:秘书工作   作者:吴菁

       近年来,全党全方位推进新时代党务公开,为党永葆生机活力注入强劲能量。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推进党务公开中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党的领导活动、党的建设工作有关事务积极稳妥公开。

       绷紧保密之弦

       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都是党的重要工作。党务公开是为了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保密是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党务公开有其范围,绝不是无限制、无原则的公开,不能因为党务公开就将保密摒弃一边,而是要始终绷紧保密这根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把握党务公开特点规律的基础上,以保密法律法规为依据,有步骤地推进和规范党务公开,既要坚守党务公开的底线,又要坚守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底线,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

       同时,既要确保党务公开的最大化,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要注意公开的界限,防止不当公开、过度公开产生负面影响。

       把好内容之关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在从正面列举所有党的组织一般都应当公开的基本内容的同时,对不得公开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列出负面清单,为准确把握党务公开内容提供了根本遵循。

       值得注意的是,党的组织在党务工作中产生的内部敏感事项,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妨碍有关单位正常履行职能或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工作秘密管理有关规定,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在党务公开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照保密事项范围和《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公开的事项,编制好党务公开目录。

       要认真权衡党务工作中具体事项的重要性与泄露后的危害性,从保障知情权、平衡保密与公开等角度综合考量,依据相关保密事项范围,规范准确地确定党务工作中的涉密事项。

       履行审查之责

       保密审查是信息公开的必经程序,是党务公开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党务公开信息安全的一道“安全阀”。只有将涉密信息保住守好,党务公开才能健康平稳推进;只有将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才能有效发挥党务公开的作用。

       保密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关键在于保密审查责任制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应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规范审查程序,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将党务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防止审查与党务公开工作脱节。

       要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在正式公开前,要对党务信息标题、正文和附件的每项内容、每个细节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中,保密审查人员要对审查意见作出书面记载,提请党务信息公开单位负责人对保密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和对是否可以公开的审批作出书面记载。

       强化监督之力

       党务公开中的保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党务公开保密审查的多维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各单位的自我监督。各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一旦发现未经保密审查而公开的党务信息涉及不应该公开的内容,或因保密审查把关不严而将不应该公开的党务信息公开,应当及时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同级保密部门。

       二是保密部门监督。保密部门应积极督导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保密审查培训,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党务公开发生的泄密事件组织查处。

       三是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关单位保密审查不当,不依法履行党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或党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作者系国家保密局指导管理司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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