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届船建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通知

       为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在国家重要行业贡献才学,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评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机构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201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
 2015届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
三、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 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党、团和行政处分。
(4) 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目前无不合格课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5) 在评选时,学院会重点关注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申请。
2、具体要求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
(1)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 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2.5以上(如有特殊情况,不低于2.3,需单独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申请),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合格,必须要在2015年完成答辩,否则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
在达到校优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在科研和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选流程
1、初评
硕士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学生个人向班长申报,班长根据班级申请情况征集班级同学意见,进行投票,如果第一轮投票结果比较分散可进行第二轮投票。按照投票结果,从高到低向学院推荐候选人;班级确定推荐名单后,由班长负责组织填写《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选对象信息汇总表(硕士)》(按票选从高到底顺序依次填写)和指导同学填写《附件1-2015届硕士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班级
市优分配名额
校优分配名额
总分配名额
总初推选名额
B1201091
1
3
4
6
B1201092
1
2
3
5
B1201093
2
8
10
13
B1201094
1
2
3
5
B1201095
3
12
15
18
B1201096
1
3
4
6
B1201097
1
1
2
4
B1201098
1
3
4
6
B1301091
1
1
2
3
博士毕业生以自荐形式参评,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生,按要求填写《附件3-2015届博士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4-优秀毕业生申请对象信息表(博士)》。
2、提交申请:
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硕士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1-2015届硕士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选对象信息汇总表(硕士)》。 
(2) 博士毕业生个人提交《附件3-2015届博士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附件4-优秀毕业生申请对象信息表(博士)》。
(如需下载各附件请点击链接: http://pan.baidu.com/s/1dDhDW2X 密码: 4xie)
电子版材料发至gaoguangwei@sjtu.edu.cn,邮件标题注明:班级+优毕推选(博士生邮件标题标明姓名+学号+优毕申请);纸质材料交至木兰楼A203杲光伟老师处。
3、学院审核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公示及上报
评审结束之后,将会在学院主页(naoce.sj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将会在12月31日之前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五、其他
   1、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或者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08日
分享到:

版权所有 © 2014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沪交ICP备05053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