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的通知

 

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是同学们接触基层、服务社会的宝贵机会,是帮助同学们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素质的重要载体,是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区域人才联动和区校合作机制,加强普陀区青年人才建设和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实效,校团委将联合普陀区团委开展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条件
实践锻炼的招募对象为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大三、大四年级和研究生同学优先考虑。
4. 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二、时间与地点
实践锻炼的时间为2016718日至826日,地点为普陀区有关委、办、局、街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以及所属部门。
三、工作程序
1. 报名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报名表》(附件一),具体岗位要求可参见《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社会实践岗位汇总表》(附件二)。
船建学院学生将报名表(附件一)的电子版(命名为“院系全称_姓名_普陀区实践锻炼申请表”),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naocetw@163.com,邮件名为“普陀区实践锻炼_院系全称_姓名”。
船建学院学生将报名表(附件一)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粘贴照片,请勿调整表格格式,研究生同学须经导师审核签字),即日起交至木兰楼A203陈帅处。
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513日(周五)13时。
2. 选拔流程
校团委将以审核报名表或现场面试的形式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事项
1. 实践锻炼期间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原则上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2. 参加实践锻炼的同学在活动结束后须提交实践鉴定和总结报告,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总结交流活动。
3. 普陀团区委负责开展实践锻炼同学的日常管理、集中活动和相关服务;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给予适当生活、交通补贴并安排工作午餐。
 
联系人:陈帅 赵恺
联系电话:3420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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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报名表
2.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社会实践岗位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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