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学位授予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工程博士科研成果要求(2019年)
日期:2019-09-01  来源:授予标准  阅读:1329

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在读期间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且以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身份署名,成果形式包括科技奖励、行业标准、发明专利、学术论文等,须至少满足以下具体要求之一:

1.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其中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需排名前5位、二等奖需排名前3位;

2.以本人贡献为主的研究成果形成行业标准或行业工法1项(需排名前5),且公开发表至少一篇英文SCI论文和一篇中文EI论文;

3.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一著作人获得公开发明专利至少2项,且公开发表至少一篇英文SCI论文和一篇中文EI论文;

4. 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全日制工学博士的要求。

满足以上规定的成果要求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本要求适用于2019级、2020级全日制工程博士生。

版权所有 © 2014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沪交ICP备05053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