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届“凡•星”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激励我校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校定于2016年4月至6月开展相关宣传和评选活动,旨在挖掘我校学生中奋发自强,感恩奉献的故事,激励广大同学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努力不懈。
一、参评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选人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活动流程与奖励
初评:4月20日前,对参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复评:5月1日前,组织材料评审会。通过人数15人左右;
终评:6月底前,组织终评答辩会,确定10名励志典型。通过终评的十名同学将获得证书,且获评2016年度思源助学金(5000元)。
三、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同学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
见附件一,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命名示例:姓名-学院-凡星报名表。
2、参选人个人事迹,
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电子版个人事迹命名示例:姓名-学院-个人事迹。
3、参选人生活照2—3张
电子版一份;分辨率不小于600*800;电子版生活照命名示例:姓名-学院-生活照1。
4、《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学院(系)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二,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命名示例:汇总表-姓名。
附件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LYoFW
电子材料请于3月29日中午12:00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sa_naoce@163.com,压缩包命名和邮件主题均为“凡星报名-姓名-学号”。
纸质材料请于3月29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到木兰船建大楼A203办公室范凡处。
 
船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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