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2017级海洋工程类(土建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按照上海交大船建学院本科教学计划安排,学院2017级大平台本科生,于第三学期实行专业分流,第四学期开始进入按专业培养阶段。经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形成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现公布实施。

一、各专业人数的分配原则

我院2017级海洋工程与土建类学生参与分流学生总人数为40人,各专业方向人数分配如下: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包括申请参加纽卡斯尔大学2+2联合)

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约14人;

轮机自动化方向:约5人;

工程力学专业:约5人;

土木工程专业:约11人;

交通运输专业:约5人。

入选荣誉计划的学生满足第一志愿,服兵役退伍复学在校的学生满足第一志愿,请符合以上政策的学生于专业分流动员会后(11月28日下午16:30前)到院教务办登记。在进行专业调配时,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同意,各专业人数可能会有所调整。

注:留学生分流规则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

1.选择专业方向时,每位学生可按顺序填报五个志愿。

2.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前两个学期的核心课程平均学积分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进行录取。

3.今年我院和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本科生2+2联合培养工作,计划每年在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两个方向中招收学生,招收标准和条件以我校和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4.专业分流时仍然按照志愿级差方法进行分流,志愿级差为1分,只降两次,即:各专业在录取时,某同学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那么该同学综合分数减去1分重新进入第二志愿所选专业重新排序进行录取,第二志愿没有录取,则综合分数再降一分进入第三志愿重新排序录取,以后综合分数不再降分,按填报志愿顺序排序录取。

三、时间安排

11月 28日中午14:30—15:30,在木兰船建楼A200进行专业分流动员和专业咨询;11月30日15:00之前由班长将报名表交院教务办(木兰船建大楼A201),逾期未报名的同学按放弃选择志愿处理,由学院指定其专业。

六、其他

1.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公布,个人的排名情况将下发至学生本人,如需咨询请于11月28日下午17:00前到院教务办(木兰船建楼A201室)。

 2.本细则的解释权为2017级海洋工程类(土建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见附录1)。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8.11.26


录1:

2017级海洋工程类(或土建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 周  薇

副组长: 夏利娟   宋续明

成  员: 汪学锋   陈  俐   王本龙   刘铸永   陈锦剑  程  斌   李朝阳      尹静波   袁  敏   楼小莹   康聚梅   曹  轶   江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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